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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黟一级公路休宁兰渡至齐云山段道路路灯、灯杆及桥梁护栏灯采购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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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黟一级公路休宁兰渡至齐云山段道路路灯、灯杆及桥梁护栏灯采购安装

官方网站:http://www.chinaiql.com发布:桥梁护栏厂家发布时间:2018-11-11 17:24:25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对歙黟一级公路休宁兰渡至齐云山段道路照明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XNCG2018Z097

1.2项目名称:歙黟一级公路休宁兰渡至齐云山段道路照明采购项目

1.3项目单位: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4项目地点:休宁县

1.5项目类别:货物类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歙黟一级公路休宁兰渡至齐云山段道路路灯、灯杆及桥梁护栏灯采购安装,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1.8项目预算:431万元

1.9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

1.10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1.1身份证明材料;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纳入重大违法记录范围,禁止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但需在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

2.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半导体照明光源或LED照明产品的生产或制造(投标时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17:30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为供应商后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