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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智能交通工程道路中心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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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智能交通工程道路中心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变更公告

官方网站:http://www.chinaiql.com发布:桥梁护栏厂家发布时间:2018-03-22 11:24:35

首次公告日期:2018-03-09
更正日期:2018-03-15
原公告项目名称:清河县智能交通工程道路中心护栏及道路标牌采购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清河县智能交通工程
项目编码:HB2018034510020003
项目联系人:唐士铮
项目联系电话:15350855797
采购人:清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西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8803196888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更正内容:1、关于“指路标志杆直径”,请供应商《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设计。2、关于“测速标志杆直径”,请供应商《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设计。3、关于“礼让行人、前方测速、单行线对应标志的尺寸”,请供应商根据《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设计。4、关于“标志基础的尺寸大小,是否需要做基础”请供应商根据《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设计。5、立杆数量具体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清单,本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清单作为本项目技术要求的一部分。6、护栏不提供具体图纸和样式,请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勘查路段包括:太行路、长江街、三羊街、武松街等处。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设计。7、将本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第一项“总体建设要求”的第一条“项目简述”中的“重点包括标志牌、护栏及标线三项内容”修改为“重点包括标志牌、护栏两项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