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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店路段及荔城大道等部分掉头区优化采购防炫目中央护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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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店路段及荔城大道等部分掉头区优化采购防炫目中央护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官方网站:http://www.chinaiql.com发布:桥梁护栏厂家发布时间:2017-08-08 09:38:07

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店路段及荔城大道等部分掉头区优化采购防炫目中央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下店路段及荔城大道等部分掉头区优化采购防炫目中央护栏项目

项目编号:[350300]FJLW[GK]2017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鸿文

项目联系电话:136269085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719号

联系方式:林鸿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594275298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华源豪庭1#4层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下店路段及荔城大道等部分掉头区优化采购防炫目中央护栏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部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必须在莆田当地具备本地化服务,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道路护栏产品销售或维修(以投标时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3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 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网上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5 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6 投标人需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1500小时耐侯性能单项测试报告并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委托人须为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939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2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华源豪庭1#4层406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莆田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7.155.99.14:909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三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